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 知识卡片】 ▸ 法条:刑法第135条之一 ▸ 保护法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公共安全 ▸ 构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他严重后果 ▸ 量刑:造成严重后果(3年以下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3-7年) ▸ 关键司法解释:法释〔2015〕22号 ▸ 辩护要点: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范围认定 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③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认定 ▸ 罪名辨析:与重大责任事故罪(领域不同:大型群众性活动 vs 生产作业) ▸ 典型案例要旨:暂无收录
一、基本构成
▸ 保护法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公共安全 ▸ 主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单位中工作人员) ▸ 客体: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秩序 ▸ 主观方面:过失 ▸ 客观方面: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定义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六)》增设该条款,增加该罪名。
构成要件详解
1. 主体认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单位中工作人员,其中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人员涉嫌该罪的归监察委员会管辖。
2.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指违反国家有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活动组织者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量刑标准
二、司法解释与规范性文件
1. 核心司法解释
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法律适用,详见 [法释[2015]22](../../_index/司法解释/法释[2015]22.md)。
2. 审判工作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法发〔2011〕20号)
三、典型案例与实务思考
暂无收录。
四、辩护要点
1.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范围认定
- 是否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活动范围
- 活动规模是否达到法定标准
2.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 是否对活动的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 是否实际参与活动的组织、策划、执行
3.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认定
- 违反的是否为与活动安全直接相关的管理规定
- 违规行为与事故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 事故责任划分
- 是否负事故主要责任(对于第二档量刑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