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诈骗认定 · 知识卡片】

▸ 核心问题:保健品营销常有夸大宣传和高价销售,但刑事诈骗须证明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 实务规则:①旅游会销需审查整套营销流程中哪些环节构成实质欺骗;②微商营销需审查身份、疗效、反馈、代理收益是否虚构;③价格虚高、夸大宣传不当然等于诈骗。 ▸ 关联罪名: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非法经营罪

保健品诈骗认定

一、问题定位

保健品案件常见于旅游会销、讲座营销、老年人营销、微商营销等场景。其刑事评价难点在于:商业夸大、价格虚高、营销话术与诈骗犯罪之间并非等号。

本章重点讨论旅游会销和微商营销两类场景。

二、旅游会销

旅游会销通常通过免费旅游、健康讲座、专家授课、体验活动、亲情服务等方式促成销售。审查时不能把整套商业流程一概评价为诈骗,而应逐项识别哪些环节存在实质欺骗。

审查重点: 1. 专家、医生、教授身份是否虚构。 2. 产品功效、适用人群、治疗效果是否虚构或严重夸大。 3. 检测结果、体检报告、健康风险提示是否伪造。 4. 销售价格与产品真实价值是否严重背离。 5. 是否专门针对老年人、病患等弱势群体设置恐吓式话术。

三、微商营销

微商保健品案件常见虚构用户反馈、伪造权威背书、夸大代理收益、虚构团队规模等问题。其诈骗性不只体现在产品本身,也可能体现在招商代理、返利模式和虚假流量上。

审查重点: 1. 产品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质量和许可要求。 2. 疗效案例、聊天记录、销售截图是否批量伪造。 3. 代理收益、返利规则、库存回购承诺是否真实。 4. 行为人主观上是销售商品,还是以销售为名骗取货款、代理费、加盟费。

四、罪与非罪边界

保健品营销中,普通夸大宣传、价格虚高、效果不稳定,可能构成民事欺诈或行政违法。但若行为人虚构权威身份、伪造检测结论、虚构疗效案例,使被害人基于健康恐惧或错误认识支付价款,则可能构成诈骗。

五、辩护要点

1. 区分产品真实销售与无商品、假商品、虚构疗效骗局。 2. 审查被害人付款是否基于具体虚假事实,而非一般性广告宣传。 3. 对价格虚高案件,核算产品成本、市场同类价格和实际使用价值。 4. 对老年人被害案件,重点核查话术、讲师身份、检测报告和退货机制。 5. 同步审查是否更符合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罪名。

六、关联

关联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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